REACH(SVHC)高端關注物質檢測、歐盟REACH最新標準測試
REACH指令
REACH指令是“化學品注冊、評估、許可和限制”的英文簡稱。REACH指令是歐盟對進入其市場的所有化學品進行預防性管理的法規,于2007年6月1日實施。歐盟委員會于2001年2月提出的化學白皮書REACH,并于2007年第一季度正式出臺有關規定,在各成員國中生效執行。
REACH要求
REACH主要內容是要求證明日用產品中不含對人體有害的化學物質。因此,凡是在歐盟生產的或者是進口到歐盟市場的日用產品,其中主要是指紡織品,必須通過有害化學物質含量的注冊、檢驗和批準,一旦超過規定的含量就不得在歐盟市場上銷售。
——注冊(Registration):
年產量或進口量超過1噸的所有化學物質需要注冊,年產量或進口量10噸以上的化學物質還應提交化學安全報告;
——評估(Evaluation):
包括檔案評估和物質評估。檔案評估是核查企業提交注冊卷宗的完整性和一致性。物質評估是確認化學物質危害人體健康與環境的風險性;
——許可(Authorization):
對具有一定危險特性并引起人們高度重視的化學物質的生產和進口進行授權,包括CMR(致癌性、誘變性和生物毒性物質)、PBT(持久性、生物富積和毒性化學物質)、vPvB(高持久性、高度生物富積化學物質)等;
——限制(Restriction):
如果認為某種物質或其配置品、制品的制造、投放市場或適用導致對人類健康和環境的風險不能被充分控制,將限制其在歐盟境內生產或進口!
REACH涵蓋產品范圍
歐盟REACH將涉及3萬種化學物質,即歐盟市場上現存的10萬種化學物質的近1/3。檢測將采取漸進的方式,在3、6年或11年間逐漸增加檢測物質的種類,但是在2013年前,將優先檢測最有害的或者進口量最大的物質。從現在起3年內,將從每年1噸的量檢測起,凡是含有最危險物質的產品,如致癌物質、致突變物質和再生產時有毒物質,必須先登記備案、通過檢測。
REACH和SVHC的關系
SVHC簡單的說就是REACH注冊前的一項高度關注物質的物質清單,那么第三方檢測機構常說的REACH檢測其實指的就是高度關注物質SVHC檢測,檢測機構會根據歐盟每年都更新的SVHC清單對產品進行檢測,而這個清單正不斷的增加。
SVHC更新歷程
2008年10月28日,ECHA發布第一批SVHC清單,共15項;
2010年01月13日,ECHA發布第二批SVHC清單(14項),共計29項;
2010年03月30日,ECHA將丙烯酰胺列入第二批SVHC清單,共計30項;
2010年06月18日,ECHA發布第三批SVHC清單(8項),共38項;
2010年12月15日,ECHA發布第四批SVHC清單(8項),共計46項;
2011年06月20日,ECHA發布第五批SVHC清單(7項),共計53項;
2011年12月19日,ECHA發布第六批SVHC清單(20項),共計73項;
2012年06月18日,EHCA發布第七批SVHC清單(13項); 同時,將第二批中的硅酸鋁耐火陶瓷纖維(Al-RCF)和氧化鋯硅酸鋁耐火陶瓷纖維(ZrAl-RCF)整合到第六批SVHC清單中,即,將第二批SVHC清單減少為13項,共計84項;
2012年12月19日,ECHA發布第八批SVHC清單(54項),共計138項;
2013年06月30日,ECHA發布第九批SVHC清單(6項),共計144項;
2013年12月16日,ECHA發布第十批SVHC清單(7項),共計151項;
2014年06月16日,ECHA發布第十一批SVHC清單(4項),共計155項;
2014年12月17日,ECHA發布第十二批SVHC清單(6項),共計161項;
2015年06月15日,ECHA發布第十三批SVHC清單(2項),共計163項。
SVHC清單物質新情況
非金屬產品163項檢測
2015年6月15日,ECHA正式公布2種物質作為高關注度物質(SVHC)。至此REACH 法規授權候選清單上SVHC物質已增加至163種,合計13批。
金屬產品55項檢測
如果物品中含有“候選清單”中所列物質,并且含量超過0.1%,則物品的供應商需要向客戶和消費者提供物品的安全使用信息。此外,從2011年6月1日起,該類產品的生產商和進口商,在某些情況下,有責任向歐洲化學品管理局(ECHA)進行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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