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皮革行業產品進出口關稅新動態
2015-06-10 信息來源: 廣州鞋業商會
浙江寧波一名小伙楊某因托人從國外低價代購奢侈品箱包,轉手再高價賣出,被寧波市中級法院一審認定偷稅35萬元,獲判有期徒刑18個月、緩刑2年并處罰金55萬元。
楊某在寧波市區開有一家箱包店,主營國外奢侈品品牌。不過,楊某的箱包來源于海淘——他常年雇人在國外代購一線大牌的新款,之后買手們通過隨身攜帶的方式,選擇無申報通道將貨物走私入境,或者以郵寄的方式從境外寄至楊某處。
2013年5月21日,楊某的買手之一黃某從韓國旅游回來,帶了5個品牌手提包。當時,黃某選擇的依然是無申報通道,被寧波機場海關當場查獲。同日,寧波機場海關緝私分局對楊某的箱包店進行搜查。經查,2011年8月至2013年5月,楊某走私進口手提包等貨物共計290件。經海關關稅部門核定,完稅價格共計120萬元,偷逃應繳稅額達35萬元。
今年2月,楊某被寧波市檢察院起訴到寧波中院。法院審理后認為,楊某為牟取非法利益,違犯海關法規,逃避海關監管,走私貨物,偷逃應繳稅額較大,應以走私普通貨物罪論處。同時,違法所得的35萬元也被依法追繳。